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单位的沟通,及时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为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单位汇缴确认”功能将于2020年11月16日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汇缴确认”的主要功能
1.通过“单位汇缴确认”,提醒单位及时办理增减员、基数调整等归集业务,确认汇缴人员、金额等信息无误,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缴存的工作效率;
2.缴存单位可在“单位汇缴确认”页面查看并确认汇缴月份、汇缴人数、汇缴金额和个人汇缴明细等信息;
3.缴存单位每月须在网厅办理“单位汇缴确认”后,将公积金款项汇入我中心账户,才可将公积金款项汇缴至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各单位未进行“单位汇缴确认”将无法汇缴。
二、“单位汇缴确认”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须在每月汇缴前登录公积金中心网厅(http://113.75.172.130/ish/)进行“单位汇缴确认”;
2.缴存单位需在当月人员变动全部办理完成后再办理“单位汇缴确认”;
3.缴存单位汇入我中心账户的金额应与“单位汇缴确认”的金额一致;
4.缴存单位完成“单位汇缴确认”后,若发现汇缴信息有误,可以再次进入“单位汇缴确认”页面进行撤销操作。
三、其他事项
各缴存单位可参照《“单位汇缴确认”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完成本单位的公积金汇缴确认工作。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公积金窗口反映。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