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4-07-24 12:00:00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25%以上;
(四)出境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失业、下岗人员;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