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户籍韶关,若是缴存公积金在韶关,在省内除韶关外的地方买房的时候,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2018年9月6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韶市建联字〔2018〕17号)第一条第二款:“严格审核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格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限于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限于缴存人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如您或您配偶户籍地或现工作所在地为您购房所在地,可以凭异地购房资料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8177061、817703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