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外地购买了住房,可以在韶关提取公积金吗?
答:根据韶关市住管局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公安局 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韶市建联字〔2018〕17号)第一条第二款:“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限于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限于缴存人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在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地或现工作所在地购买房屋的,可以凭外地购房资料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非户籍地非工作地购房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交户口簿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购房的,需提交配偶户口簿或社保参保证明或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其余所需材料请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提取栏目或直接在微信公众号-特色服务-办事指南,根据提取情形查阅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