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包括配偶)个人信用存在以下情形,属于信用不良情节较重,不予贷款: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3.为他人担保贷款且未结清的;
4.信用卡当前存在逾期;
5.近2年内,征信报告存在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记录(欠缴年费除外);
6.近2年内,征信报告存在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欠缴年费除外);
7.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记入中心不良信用系统且未全额退款的或已全额退款但自全额退款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5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被法院强制执行,记入中心不良信息系统的;
9.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为借款人信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