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足还款账户金额。约定还款账户正常,借款人在约定还款账户存入足够金额,贷款银行将自动定时划扣。
注意!借款人未在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维持档期应还款项导致还款日当日扣款失败的,在产生逾期记录之前,请借款人在还款日当日积极采取以下第(二)、(三)种方式完成当期应还款项的划扣,以保护个人征信。
(二)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还款业务。请借款人确认约定还款账户状态正常且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登录我中心官网→我要贷款→偿还应还未还,进入办理界面后,确认还款金额及其他信息无误后提交,业务实时办结。
(三)到贷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经办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中办理操作还款。
温馨提示:我中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贷款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担保人担保信息、抵押人抵押信息等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特别提醒:请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在还款日前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按时足额还款,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