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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应如何处理?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4-10-13 12:00:00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