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公积金共同申请人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6-08-18 08:54:00
问:请问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共同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配偶可以做为共同申请人吗?会对共同申请人以后贷款买房造成影响吗? 答:申请我市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本市户籍并在我省异地城市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且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并持有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使用证明,异地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且收入稳定的自然人作为共同申请人。配偶只要工作稳定,能提供近三年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