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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互认互贷,韶关还必须要有共同申请人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7-01-04 17:11:59
问:广东全省互认互贷,韶关必须要有共同申请人吗?
答:根据住建部建金[2014]148号文件要求“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职工需是本市户籍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缴存人公积金不是在本地缴交,为了防范贷款风险,要求异地贷款申请人须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且收入稳定的人作为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