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断缴12个月以上的单位共有49个,现拟将这批单位公积金账户状态由“正常”变更为“封存”。单位账户封存期间,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单位账户封存后,如需办理业务,由单位先办理账户启封手续。
现将拟封存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1日—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如在公示期未提出异议,本中心将于公示期后为拟封存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附件:长期非正常缴存单位账户名单(第三批)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姚星羽,电话:0751-861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