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清明节假期的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2021年4月6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全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韶关公积金服务事项)等自助服务渠道正常提供服务。
详情可咨询服务热线1232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