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企业共同渡过难关,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二、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
2.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三、申请资料
1.缓缴住房公积金书面申请;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四、后续缴存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五、相关业务处理
对缓缴企业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
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办理正常缴存。
六、办理场所
韶关市辖属县(市)、区公积金窗口。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