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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2-05-25 16:15:1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企业共同渡过难关,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二、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

  2.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三、申请资料

  1.缓缴住房公积金书面申请;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四、后续缴存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五、相关业务处理

  对缓缴企业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

  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办理正常缴存。

  六、办理场所

  韶关市辖属县(市)、区公积金窗口。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