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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举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规范 听证会公告(一)

来源:本站编辑 发表日期:2018-09-26 15:41:59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韶法审20135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韶法审20136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法审2013720131023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中心修订了《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规范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中心拟于近期公开举办《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规范》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一)《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三)《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1811,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5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

(一)社会代表由公众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2018102617:3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人选。如自愿报名代表人数不足,我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邀请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有关部门代表组成。

(三)另设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751-8177031;传真:0751-8177345;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光孝路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联系人: 何必达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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