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可通过电脑登录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分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首次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再次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首次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再次提取。职工可按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业务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
二、通过“跨省通办”方式在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一)职工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韶关房产,并符合缴存地提取条件的,可在我中心采用“多地联办”方式申请提取异地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1.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购房提取时,应依据异地公积金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购房提取相关材料。
2.我中心将审核缴存职工或代办人的身份信息和购房提取材料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缴存职工购房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将电话通知缴存职工受理意见。
3.异地公积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由异地公积金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二)职工在我市缴存,购买异地房产,符合我市提取管理相关规定的,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提取时,流程同上。
我市异地购房提取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卡(一类卡);
3.房产权属证书或查档证明;
4.购房发票;
5.购房合同;
6.购房地户口簿或我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购房的,还需提交结婚证、配偶户口簿或社保参保证明或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7.房产权属证书只属夫妻其中一方的,另一方办理提取时提交结婚证。
8.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还贷流水。
附件: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首次提取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