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标GB/T51267-2017)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韶公积金委〔2019〕3号)
二、申请条件:
1、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借款人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变更申请。
2、原则上变更后的银行卡账户必须是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主借款人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和还款账号。
三、申请资料: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信息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继承人需提供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公证书;
3、变更后的银行卡。
四、办理场所: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广州银行指定的网点。
五、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六、现场办理流程:
七、收费标准:
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合同信息变更业务,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0751-12345;07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