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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2018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8-02-07 15:50:59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9个,包括市中心、曲江办事处、翁源办事处、乐昌办事处、新丰办事处、仁化办事处、始兴办事处、乳源办事处、南雄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中心具有以下职责: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我中心设4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和信贷科;下设曲江、南雄、乐昌、始兴、乳源、翁源、仁化、新丰八个副科级办事处,为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中心共有事业编制52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6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市中心在职在编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1名;各办事处在职在编人员33名,离退休人员3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扩面归集,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2.24万元。比上年增539.46万元,增幅42.72%,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费用标准提高、增加养老保险费用、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8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02.24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33.9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37%,比上年增200.81万元,增幅24.10%,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费用标准提高、2018年养老保险费用新增,预计补缴2017年养老保险费用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1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68.3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2.63%,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78.8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05万元、公积金业务受理叫号机系统20万元。其中:一是设施(设备)建设及维护115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外购设备,专线租用费用,全市机房及其他办公设备的购置及维护费用,信息化系统的相关维护等费用;二是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05万元(此项目2017年市政府已批复,资金在2018年支付),用于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扩充系统功能、加强安全性管理、扩宽服务渠道、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等;三是各办事处代办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各(市、区)设立的各代办点的各项费用;四是公积金业务受理叫号机系统20万元,用于解决职工办理业务排队问题,通过在全市10个公积金业务受理大厅设置业务叫号系统,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有序的业务办理环境。五是归集人员等公积金工作聘用人员费(政府购买服务)243.34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及各办事处的归集前台工作人员、聘用人员的人员经费;六是委托业务费3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审计的审计费用、全市相关律师代理费用和宣传资料等印刷费用。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7.4%,原因是预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1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48.51万元,包括办公费104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0.5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27.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2.2万元,包括计算机10.7万元、打印机1.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公积金业务系统叫号机系统等6项工作,实施6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占有国有资产1203.63万元,比上年减少37.4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32.13万元,交通运输工具77.75万元,其他资产793.7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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