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负责全韶关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我中心设4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和信贷科;设8个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中心具有以下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2名,其中:市中心14名,各办事处共38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3名(市级11人、县级32人),退休人员4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扩面归集,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加大宣传公积金政策的力度,提高广大职工对公积金作用的关注度,提高缴存和贷款的积极性。建立公积金行政执法制度,开展执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公积金代办点,开展公积金进企业活动,和园区、企业共同做好公积金缴存扩面服务工作。
2、规范操作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安全。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严格贷款审批、加强贷款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抓好系统维护管理,做好资金数据安全维护。加强硬件设备维护,改造升级核心设备,提高数据运转速度,增强数据安全运行性能。建设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贷款管理信息化,优化管理流程,逐步与银行建立贷款数据对接平台。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工作人员和各单位专管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做好公积金缴存提取服务。公开服务事项、流程、政策等信息,实现“阳光政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26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6.67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86.03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26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2.7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543.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08%。其中:人员经费346.91万元,日常公用86.09万元,其他110.91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718.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94%。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1.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1.94万元相比减少24.36%,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了2.6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9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07万元,平均每辆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共接待229批次,2318人。
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