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9个,包括市中心及8个县(市、区)办事处,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为归集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和综合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主管韶关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表:2016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1,32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328.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1,328.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2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类)支出1,328.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4.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25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592.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5.62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此类支出有所节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00万元,增长100.49%,主要原因是发放了2014年-2016年的物业管理和住房维修基金;其他资本性支出183.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96万元,下降31.35%,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信息化建设投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2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39万元,减少5.70%;主要原因是2016年初预算中包含2014-2016年县级物业管理和住房维修基金,实际只发放了2016年部分,2014-2015年部分未实际下达发放。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2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8.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48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2016年初预算中包含2014-2016年县级物业管理和住房维修基金,实际只发放了2016年部分,2014-2015年部分未实际下达发放。
分功能科目看,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1,265.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3.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63.7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80万元的9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4.0万元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6.80万元的89.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56.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52万元,下降7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1.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用公务用车数量由9台减少为2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占39.64%;公务接待费支出6.09万元,占6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96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在使用的为2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事项。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67次,接待人数共1,072人。主要包括接待系统维护工程师、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8.74万元,增长37.0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及人员增加、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6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中7辆已移交待处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723.9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设备(设施)建设及维护”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