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7-07-07 11:51:00
韶公积〔2017〕14号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接续平台),职工可直接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外地转至韶关市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三、韶关市内转移的办理方式维持不变。
附件: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