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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5-03-19 17:30:00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的通知》(韶办发〔2013〕28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副处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4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和信贷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曲江、南雄、仁化、乳源、乐昌、始兴、新丰、翁源八个副科级办事处,为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公益一类,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核定八个办事处事业编制38名,其中:曲江办事处7名、南雄办事处5名、翁源办事处5名、乐昌办事处5名,始兴办事处4名、乳源办事处4名、仁化办事处4名、新丰办事处4名。核定八个办事处主任各1名。

综合科: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培训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方式:0751-8177366)


计划财务科:拟定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办法;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归集资金的管理;负责对银行往来账目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会计核算;承担县(市、区)办事处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的年度审计及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751-8177060)


归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的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催缴、督缴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指导、监管、考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查处单位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为;负责对各县(市、区)办事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联系方式:0751-8177031、0751-8177061)


信贷科: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贷后跟踪管理、逾期贷款追收;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处理;指导、监督、考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联系方式:0751-8177238)


内设机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光孝路2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